关于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校医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卫科教函〔2025〕27号)要求,做好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专业科目20分,公需科目5分。所获学分不做I类和Ⅱ类区别,公需科目5分是年度学分达标的必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根据不同的形式和内容授予相应学分。各医院在年底前须及时将所获学分录入省继教平台,由学校医务处审核、省卫生健康委复核后记入个人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3.所获学分当年有效,当年学分当年录入,原则上不得补录或补学。
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1.为助力卫生技术人员更加便捷、高效地接受各类继续教育活动,鼓励应用远程教育方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远程项目学习原则上要平均到每个月进行,对于集中一个月学满25学分和年底集中突击获得25学分的学员,省继教平台不予认可,不授予学分。
3.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推荐,可通过好医生、华医网远程平台进行线上学习。用卡需求请以医院为单位于3月12号上午下班前填报《2025年远程教育学习卡需求表》,发至学校医务处医院管理科邮箱,取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艳秋,联系电话:8618388,电子邮箱: jmsdxywc2023@163.com
附件:2025年远程教育学习卡需求表
佳木斯大学医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