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及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医德医风建设,全面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维护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树立和弘扬行业先进典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强化全校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营造崇德尚技、精业笃行的行业风尚,为推动学校医德医风建设注入精神动能。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德技并重,以德为本;
2.坚持实绩导向,突出贡献;
3.坚持严选精评;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
全校每年度分别评选“医德医风建设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医德医风先进个人”不超过6名。获评集体和个人三年内不重复评选。
四、评选范围
1.医德医风建设先进集体
可分别以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病区、亚专业诊疗团队、多学科联合(MDT)诊疗团队及护理站、专科护理团队为单位推荐申报。
2.医德医风先进个人
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医师、药师、技师、护师均可推荐申报。
五、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医德医风建设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医德医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团队整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营造“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2)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专题宣教活动,引导医务人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术,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医者初心,守护人民健康。
(3)团队建设与工作成效突出。团队成员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中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事迹感人。在医疗服务、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工作中业绩突出。注重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暖心的良好执业环境。
2.医德医风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职业道德高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觉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业规范,踏实敬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服务意识深厚。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尊重患者权利,维护患者尊严,积极主动为患者排忧解难,医患沟通良好。
(4)业务能力突出。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在治病救人、教书育人等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开展和推广医疗卫生新技术、新业务,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健康科普活动,业绩水平得到行业认可。
(二)优先条件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援外、援疆、援藏、组团式援边、对口支援、健康扶贫等上级指令性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上级表彰。
2.医德医风工作受到媒体正面报道,事迹感人,社会反响较好。
3.在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成效显著。
(三)五年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获评后如有发生,经学校批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1.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2.违反“九不准”等廉洁从业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3.经鉴定确定为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
4.存在论文造假、剽窃抄袭、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6.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
7.其他应当实行“一票否决”情况。
六、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
附属医院、校医院根据本评选方案及推荐名额(附件1)组织遴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排序推荐。候选集体及个人名单在本院公示不少于3天,经附属医院党委会、校医院所在党支部支委会审定通过后上报。
2.提交评选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审批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填报信息及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3.审核复评
学校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务处)负责审核《推荐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上报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复评排序,根据初评排序及复评排序情况确定评选名单。
4.公示阶段
评选结果在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依次顺延。
5.颁奖表彰
学校适时组织“中国医师节”纪念表彰大会,发放荣誉证书及奖牌、奖杯。
6.宣传推介
学校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进行系列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七、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建设及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标准,认真把关
各医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确保事迹真实、突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对弄虚作假、违反评选规定的集体和个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医院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先进、争当表率,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1:
推荐参评名额分配表
评选项目 | 附一院 | 附二院 | 附三院 | 校医院 |
医德医风建设 先进集体 | 5 | 2 | 2 | 1 |
医德医风 先进个人 | 5 | 2 | 2 | 1 |
附件2:
医德医风建设先进集体
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医院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二、集体名称、推荐医院填写全称;
三、主要事迹填报时限为三年内,要写明在医德医风、廉洁从业及同行认可度、患者满意度等方面事迹。文字要求准确精炼,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集体简介内容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五、受过何种奖励填报院级及以上奖励,填报时限为三年内;
六、此表规格为A4纸,纸质版正反面打印。